根据采购有关规定,现将汕头海关缉私局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缉私局。
二、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2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海关缉私局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采购项目。
四、项目具体内容:本项目确定汕头海关缉私局公务车辆的定点供应商,为汕头海关缉私局公务车辆提供加油服务。
五、预算金额:38万元。
六、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七、服务期:2024至2025年度。
八、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一)供应商应提供一车一卡加油服务,且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定点加油站,供应商提供的加油卡可在定点加油站使用。供应商在广东省汕头市、揭阳市、潮州市、汕尾市、梅州市行政辖区内各具有定点加油站数量不少于35家。
(二)报名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三)报名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统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到的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九、请有意向报名的供应商按照附件《报名资料目录表》和模板的要求,提供合法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将报名资料装订送至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2号708房间办理竞价报名手续。
十、联系人:王同志;联系电话:0754-******。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
汕头海关缉私局
2024年9月16日
附件:报名资料目录表.doc
一、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缉私局。
二、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2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海关缉私局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采购项目。
四、项目具体内容:本项目确定汕头海关缉私局公务车辆的定点供应商,为汕头海关缉私局公务车辆提供加油服务。
五、预算金额:38万元。
六、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七、服务期:2024至2025年度。
八、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一)供应商应提供一车一卡加油服务,且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定点加油站,供应商提供的加油卡可在定点加油站使用。供应商在广东省汕头市、揭阳市、潮州市、汕尾市、梅州市行政辖区内各具有定点加油站数量不少于35家。
(二)报名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三)报名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统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到的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九、请有意向报名的供应商按照附件《报名资料目录表》和模板的要求,提供合法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将报名资料装订送至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2号708房间办理竞价报名手续。
十、联系人:王同志;联系电话:0754-******。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
汕头海关缉私局
2024年9月16日
附件:报名资料目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