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规,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管理中心二楼203室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692-******.
******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1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规,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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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更正内容 | 备注 |
01 | 瑞丽市吉庆巷4号 | 瑞房权证瑞丽市字第03494号;瑞国用(2010)字第050号 | 权利人高京泰变更为登温 | 权利人名称变更 |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