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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大隆灌区(东干渠片)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竞价采购函
编号:POWERCHINA-******-250020
一、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公司承建的三亚市大隆灌区(东干渠片)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位于海南岛西南部,大隆灌区分为3个灌片,其中大隆西干渠至宁远河北干渠联通管、宁远河北干2#支渠、宁远河北干2-1#支渠和南滨农场支管位于三亚市崖州区,力村引水管位于天涯区。主要两条水源河流宁远河、望楼河均为由东北流向西南入海。本工程包括大隆西至宁远河北干渠联通管道工程, 宁远河北2-1#支渠重建工程,宁远河北2#支渠清淤工程,南滨农场支渠修建工程,力村支管修建工程五部分。合同金额******.39元,合同工期365日历天。该项目为施工总承包项目。
本次就项目所需商品混凝土进行采购(详见附件一)。如对本次竞价所述内容感兴趣,请按要求编写报价文件,报价单于2025年3月24日上午10时00分前上传至网上(******)并在线报价,报价单加盖公司章。报价方式为公开时间内多轮次公开竞争报价。未响应我公司询价函要求者按废标处理。
2、采购范围:商品混凝土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m3)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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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品混凝土 | C25 | 6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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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品混凝土 | C30 | 2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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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品混凝土 | C35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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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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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标书递交时间、方式。
递交时间:2025年3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前
递交方式:上传至集采平台(******)并在线报价,报价单加盖公司章。
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年3月27日上午10时00分。
3、交货期:2025年3月30日。
4、交货地点:
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072乡道,121乡道,314省道沿线。
5、质量标准或要求:附件二要求。
6、质保期:货到工地交付后12个月
7、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淡约的行为,且未被股份公司或子企业列入黑名单。
(3)各响应人需在竞价文件报价截止日期前完成中国电建集采平台合格供应商审核,注册网址:******。未办妥集采平台内合格供应商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责任自负(集采平台客服经理电话: ******06)。
8、投标保证金
(1)形式:采用保函或保证金形式。
(2)金额:伍万元整。
******************银行账户的,采购人不予接受。退还保证金时,直接退还至供应商的打款账户。
******银行(工、农、中、建)保函,供应商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送达(可邮寄)至指定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河堤路137号中国电建市政;联系人:张兆军,联系电话:******。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9、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供应商以现金转账形式在采购合同签订前5日内向买方指定账户缴纳本合同总额2%的履约保证金,履约过程中因供应商原因导致买方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及时将被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足。
(2)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供应商完成所承担全部工作内容并获得买方认可,扣除因履约问题发生的扣款后28个日历天内,买方将剩余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10、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价表,投标函、授权委托书、保证金缴纳回执、营业执照、资格承诺函等。
11、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1、采购人每月 20 日至次月 21 日为一个统计月。响应人每月 20 日至次月 21 日号前(遇采购人假期则顺延)将上月内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采购人指定人员提交对账清单,对账无误,双方确认后,响应人持本期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采购人办理本期结算款 95% 的付款手续。剩余 5%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 12 个月,期满 30 日内质保金由采购人扣除因材除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后,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响应人同意给予采购人 6 个月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采购人违约。宽限期后逾期支付的,从最后一次付款之日的次日起,采购人支付逾期利息,利率按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根据卖方提供的供货结算清单和相关的签收证明材料,在手续齐备的情况下,买方应及时按月支付卖方的货款。
四、评审办法
******有限公司的管理体制完成,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产品质量、技术参数、售后服务、报价、供货时间、付款方式等择优录用。本次竞价若各参与报价供应商提供税率不同,则以税前总价进行评比。
五、报价有效期
报价有效期:30天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集团三亚市大隆灌区(东干渠片)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地 址: 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河堤路137号中国电建
联 系 人: 张兆军
电 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签章)
附件一:开标一览表
三亚市大隆灌区(东干渠片)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商品混凝土报价一览表
报价人名称: 报价时间: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m3) | 单价(元/m3) | 合计(元/m3)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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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25 | 6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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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30 | 2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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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C35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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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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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结算单价(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含 3%增值税专用发票)。
2、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合格的进货数量为准,交货时间按照项目需求计划进场,交货地点为项目指定施工现场。
报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商品混凝土技术规范
1.质量标准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标准。
1.2 强度的试验结果评定以GB/T 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准。
1.3 混凝土泵送符合JGJ/T 10-2011《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1.4 混凝土所用材料、配合比均应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水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DL/T5330-2015、《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范》GB8076-2008、混凝土所用砂、石子,其要求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
2. 一般要求
2.1 混凝土的防渗等级不得低于设计要求。
2.2 混凝土的耐蚀系数不得小于0.8。
2.3 裂缝控制:迎水面不得大于0.2mm,背水面不得大于0.3mm,且不得有贯穿裂缝。
3.材料要求
3.1 商品混凝土
本工程所有混凝土结构的抗渗等级均为W6。
配筋混凝土耐久性表 | |||||||||||
环境类别 | 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 | 最小水泥用量(kg/m3) | 最大水胶比 | 最大氯离子含量(%) | 最大碱含量(kg/m3) | ||||||
二 | C25 | 260 | 0.55 | 0.3 | / | ||||||
C30 | 340 | 0.45 | 0.1 | / | |||||||
三 | C25 | 300 | 0.50 | 0.2 | / | ||||||
C30 | 340 | 0.45 | 0.1 | / | |||||||
四 | C30 | 340 | 0.45 | 0.1 | / | ||||||
混凝土设计强度表 单位:N/mm2 | |||||||||||
强度种类 | 符号 | C20 | C25 | C30 | C35 | ||||||
轴心抗压 | fc | 9.6 | 11.9 | 14.3 | 16.7 | ||||||
轴心抗拉 | ft | 1.10 | 1.27 | 1.43 | 1.57 | ||||||
弹性模量 | Ec | 2.55x104 | 2.80x104 | 3.00x104 | 3.15x104 | ||||||
3.2 细骨料
选用质地坚固耐久,具有良好级配的天然河砂、碎石或卵石,细骨料在开采、运输、堆放和使用过程中,应采取防止遭受海水污染的措施。细骨料可采用河砂或机制砂,其中采用河砂时,总含泥量≤3%(按质量计),其中泥块含量≤0.5%,其杂质如云母含量≤1%、硫酸盐≤1%等杂质含量应符合《水运工程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JTS153-2015)规范要求;采用机制砂时,机制砂石粉含量应符合《水运工程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JTS153-2015)规范要求。不得使用碱活性细骨料。混凝土用砂的细度模数宜在1.6~3.7 范围内,并宜按粒径分成两级。所有砂料的含泥量不大于3%,不应含有粘土团块,质量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3.3 粗骨料
选用质地坚硬的碎石,强度值≥100Mpa 或压碎值指标≤12%(花岗岩),强度值≥120Mpa或压碎值指标≤13%(玄武岩)。粗骨料物理性能应满足有抗冻要求的规范值,针片状颗粒含量≤15%,颗粒密度≥2300kg/m3。粗骨料泥块质量含量不大于0.2%、硫酸盐及硫化物质量含量不大于0.5%,其他杂质含量应满足《水运工程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JTS153-2015)规范要求。粗骨料最大粒径≤25mm,且不得使用碱活性粗骨料。
3.4 矿物掺料
优先使用优质粉煤灰、磨细矿渣粉。矿物掺料中应不含放射性物质、可溶性(包括可升华而释放的)有毒物质或对混凝土性质有害的物质,并应有相应的检验证明;掺料应有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其技术条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5 外加剂
外加剂宜采用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外加剂中的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混凝土中胶凝材料总重量的0.02%;减水率不低于25%,外加剂的收缩率比不应大于110%。
3.6 拌和用水
不得采用海水,且拌和用水的氯离子含量<200mg/L,硫酸盐含量<600mg/L,其余指标应符合《水运工程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JTS153-2015)规范要求。 凡符合国家标准的生活饮用水均可使用,未经处理合格的工业废水不得使用,拌合用水可采用经过处理的河水。拌合用水所含物质不应影响混凝土和易性和混凝土强度的增长,以及引起钢筋和混凝土的腐蚀。水的PH 值应大于4。拌合和养护用水的化学成分应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 677-2014 规范的要求。
3.7水泥
根据所处环境类别影响,本工程力村引水管、南滨农场支管段均采用P.S.A42.5 矿渣硅酸盐水泥,其余部分可采用P.Ⅱ42.5 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须不低于42.5 等级。水泥熟料中铝酸三钙C3A 含量不大于10%。水泥品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及有关部颁标准的规定,硅酸盐水泥品质须符合GB175-2007 国家标准,并宜固定厂家供应。
4.资料要求
4.1 供货过程中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试验报告;
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
混凝土配料通知单;
混凝土搅拌质量记录单;
混凝土试件极限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抗渗试验报告(有抗渗要求时)。
4.2 以上资料中预拌普通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必须在32天内提供齐全,有抗渗要求的在65天内提供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