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南航广西分公司工会2025年文化娱乐活动组织拍摄制作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航广西分公司工会2025年文化娱乐活动组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0761-2540CSN02006。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含税总预算80万元/2年,为采购人提供文化娱乐活动组织、视频拍摄、制作服务等。
1.5.1 影视器材租赁
序号 | 采购内容 | 参考标准 | 计量单位 |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
1. | 电影机 | 阿莱 Alexa mini | 天 | 1500 |
2. | 电影机 | 阿莱 Amira | 天 | 800 |
3. | 摄像机 | SONY z280 | 天 | 300 |
4. | 阿莱UP镜头组 | (24mm 35mm 50mm 85mm) | 天 | 800 |
5. | 图瑞斯脚架 | (中 高 低) | 天 | 100 |
6. | DJI大疆稳定器 | RS2 | 天 | 100 |
7. | DJI大疆 | Mavic2 Pro | 天 | 400 |
8. | 电动摄像轨道车 | 6米 | 天 | 400 |
9. | 阿莱镝灯、钨丝灯组 | (1.2K 2.5K 4K) | 天 | 1400 |
10. | 大摇臂 | 12米 | 天 | 1500 |
11. | 南光LED灯 | 500D | 天 | 400 |
12. | 爱图仕LED灯 | 300D | 天 | 300 |
13. | 神牛LED灯 | 200D | 天 | 200 |
14. | 猛犸图传 | 一套 | 天 | 100 |
15. | ATOMOS SUMOHDP监视器 | 19寸 | 天 | 300 |
16. | 索尼G大师镜头
| (16-35mm 24-70mm 70-200mm 50mm 85mm) | 天 | 500 |
17. | SONY 电影机 | FX6 | 天 | 800 |
18. | SONY 微单 | A7S3 | 天 | 400 |
19. | 青牛碳纤维滑轨 | - | 天 | 200 |
20. | 悟2 X5s 单控 | 悟2 X5s | 天 | 400 |
21. | 调音台 | 天 | 400 | |
22. | 小摇臂 | 3米 | 天 | 500 |
23. | 导播台 | 8路 | 天 | 800 |
24. | 导播台 | 6路 | 天 | 600 |
25. | 导播台 | 4路 | 天 | 600 |
26. | 直播推流器 | 天 | 200 | |
27. | Sony录音笔 | 可以防风 | 天 | 150 |
28. | 运动相机 | GoPro10代 | 天 | 200 |
29. | LED灯 | 莱斯达6头 | 天 | 800 |
30. | RGB棒灯 | 4尺 | 天 | 200 |
31. | 利帅布灯 | 200W | 天 | 200 |
32. | 罗德无线收音微麦 | - | 天 | 50 |
33. | 罗德指向性枪麦 | - | 天 | 50 |
34. | 森海塞尔指向性枪麦(带挑杆) | - | 天 | 150 |
35. | 对讲机 | - | 天 | 80 |
备注:本表所列项目及标准为参考标准,供应商无法提供同等或更高标准的,视为报价无效。 |
1.5.2 人员服务
采购内容 | 标准 | 计量单位 |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
品牌常规视频制作、品牌创意视频制作服务内容相关人员报价 | |||
文案策划 | 适用于常规会议记录视频类 | 100字 | 200 |
文案策划 | 适用于宣传片、MV、vlog类 | 100字 | 600 |
编剧 | 适用于微电影等故事性较强类 | 部 | 8000 |
导演 | 常规活动、会议录制级别 | 部 | 800 |
导演 | 宣传片、微电影等创意性级别 | 部 | 5000 |
导演 | 新媒体短视频级别 | 部 | 2000 |
制片人 | 视频制作类制片人 | 部 | 1000 |
灯光师 | 宣传片、微电影等创意性级别 | 部 | 2000 |
灯光助理 | 所有视频拍摄类级别 | 天 | 500 |
摄影助理 | 所有视频拍摄类级别 | 天 | 500 |
摄影师 | 常规活动、会议录制级别 | 天 | 800 |
摄影师 | 宣传片、微电影等创意性级别 | 天 | 1000 |
航拍师 | 所有视频拍摄类级别 | 天 | 800 |
场工 | 所有视频拍摄类级别 | 天 | 200 |
DIT | 宣传片、微电影等创意性级别 | 部 | 1000 |
跟焦员 | 宣传片、微电影等创意性级别 | 天 | 300 |
化妆师 | 所有视频拍摄类级别、全程跟妆 | 天 | 500 |
录音师 | 宣传片、微电影等创意性级别 | 天 | 500 |
后期剪辑 | 常规活动、会议录制级别 | 分钟 | 200 |
后期剪辑 | 宣传片、微电影等创意性级别 | 分钟 | 2000 |
剪辑助理 | 宣传片、微电影等创意性级别 | 分钟 | 500 |
配音师 | 常规活动、会议录制级别 | 分钟 | 100 |
配音师 | 宣传片、微电影等创意性级别 | 分钟 | 300 |
歌手 | MV录制级别 歌手需要为相关音乐协会的会员资质。 | 首 | 1000 |
调色师 | 常规活动、会议录制级别 | 分钟 | 1000 |
调色师 | 宣传片、微电影等创意性级别 | 分钟 | 2000 |
特效包装师 | 宣传片、微电影等创意性级别 | 分钟 | 1000 |
MG动画师 | 宣传片、微电影等创意性级别 | 秒 | 100 |
活动执行服务服务内容相关人员报价 | |||
总导演 | 晚会级别 | 场 | 10000 |
执行导演 | 晚会级别 | 场 | 5000 |
道具导演 | 晚会级别 | 场 | 5000 |
灯光导演 | 晚会级别 | 场 | 5000 |
会务督导 | 晚会级别 | 场 | 2000 |
灯光师 | 晚会级别 | 场 | 1500 |
音响师 | 晚会级别 | 场 | 1500 |
会务人员 | 晚会级别 | 场 | 800 |
场工 | 晚会级别 | 场 | 600 |
化妆师 | 场/3人 | 500 | |
主持人 | 省级媒体主持人 | 场 | 5000 |
主持人 | 市级媒体主持人 | 场 | 3000 |
摄影师 | 拍摄晚会现场照片,包含修图30张, 底片全送 | 场 | 5000 |
1.5.3 晚会服务
采购内容 | 标准 | 计量单位 |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
舞台造型 | 木结构 | 项 | 400 |
舞台星空幕布 | - | 项 | 50 |
舞台LED屏 | P4高清 | 项 | 180 |
舞台侧面桁架 | 木结构 | 项 | 20 |
舞台斜坡 | 立体字、木结构、地铁 | 项 | 260 |
舞台两侧台阶 | 木结构、地毯 | 项 | 200 |
铝镁合金灯光架 | - | 项 | 100 |
地毯 | 加绒加厚 | 项 | 18 |
线阵音响 | 一套 | 项 | 3800 |
染色PAR灯 | - | 项 | 90 |
光束灯 | - | 项 | 100 |
调焦面光灯 | - | 项 | 120 |
观众席灯光架 | 600x400 铝镁合金灯光架 | 项 | 80 |
签到处 | 桁架+黑底布 | 项 | 30 |
指示牌 | 制作+画面设计 | 项 | 250 |
地贴 | 定制 | 项 | 25 |
干冰机 | - | 项 | 800 |
对讲机 | - | 项 | 40 |
运费 | - | 项 | 3000 |
安装费 | - | 项 | 4000 |
设计费 | 物料全套设计 | 项 | 15000 |
注:1、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本项目报价方式采用折扣报价,有效报价范围:折扣≤100%,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折扣报价必须为固定且唯一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统一对本项目报一个折扣,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折扣应当适用于上述采购清单内每一种服务。折扣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即根据报价折扣计算报价。例如,折扣填97.5%时,即最终合同结算单价=不含税单价限价*97.5%**(1+税率)。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公司工会文化娱乐活动组织、视频拍摄、制作服务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每次乙方应在甲方提出拍摄制作服务需求,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成果交付具体时间后,按时保质完成相关设计制作成果。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采购,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采购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采购。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
2.6 ******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录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报价须知》中第1.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2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录“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采购。
3.2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9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5.1 采购人:******委员会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29号南方航空运营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弋兰,0771-******
5.2 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夏先生,020-******
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在获取询比文件时间截止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文件澄清异议区域,将异议函上传系统(纸质异议函原件须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异议将不予处理,异议有效期时限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书面材料的时间为准)。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20-******
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