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财政局后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财政局后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
2.2项目编号:YNJX-2025-01-26
2.3项目概算:¥150.00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在******财政局后场建设1台1250KVA户外欧式箱型变电站、2台480KW充电堆、8台分体式直流充电桩(双枪式充电桩,单枪最大充电输出功率240KW),共计完成改造建设16个充电车位。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依据本项目技术要求,为本项目提供设计方案及效果图;完成项目概算、设计方案及效果图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含设备采购、供货、安装及调试)。中标方须负责一切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审核等工作,确保各用电工程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并通电;按照招标人要求开通设备后台的企业运营维护管理平台,保证设备与相关系统实现互联互通,至顺利运行交付使用;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设备具体参数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2.6项目建设地点:易门县易兴路。
2.7建设周期:60日历天(含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8质量要求:提供的设备为全新产品,设备、配套设施及安装过程须满足电动汽车充电站相关规范及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现行最新新能源充电桩质量标准等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强电设备须达到相关部门验收标准并投运)。
2.9保修期:不少于2年(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修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其他按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2.10售后保障:保证提供系统7天×24小时连续运行,平均年故障时间<24小时,平均故障响应时间<30分钟,平均到场时间<2小时,平均故障修复时间<90分钟。
2.11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所投充电桩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制造商投标,需提供具备制造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所有产品)原厂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税收及社保要求: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2年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上内容投标单位自行承诺。
3.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5年01月27日至2025年02月08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1号AD11文化创意园5幢)或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5.3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站获取(******);
获取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授权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4售价:人民币80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有限公司开标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标与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街道长青中路168号
联系人:普老师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1号AD11文化创意园5幢
联系人:李师
联系方式:******/******
邮箱:******
日期:2025年01月26日